退款政策

本政策適用於在 ALLPRINT 官網(manya-print.com)購買的商品。官網由滿亞印刷事業有限公司(統一編號 94002380,負責人 黃宇榮)經營。

一、商品分兩類,退換貨規則不同

類型 舉例 七日解除權(俗稱七天鑑賞期)
客製化商品 依您提供的圖稿、文字,或您指定的尺寸、形狀、數量製作的印刷品,例如客製壓克力立牌、吊飾、燈箱、鍵帽、繪馬、杯墊、貼紙、轉印貼,以及其他標示「可客製印刷」的商品 不適用(見第二節)
非客製商品 現貨商品、空白素材與未印刷的商品本體(例如素面原物料、空白迷你拒馬、鑰匙圈五金配件),也就是沒有依您的要求另外製作的商品 適用(見第三節)

同一筆訂單如果同時有兩類商品,各自依所屬類型處理。

二、客製化商品:不適用七日解除權

事先告知

客製化商品是依您的要求另外製作的,屬於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 2 條第 2 款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」。本公司在此告知:客製化商品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第 1 項的七日解除權。請在下單前閱讀本政策;您完成下單,即表示已經知悉這項說明。

取消與退款

  • 開始生產前:如需取消訂單,請盡快聯絡客服;取消與退款方式,詳細請洽客服。
  • 開始生產後(已製圖即視為開始生產):無法因個人因素任意取消訂單,也不接受部分退款;商品有瑕疵、寄錯或運送途中損壞時,仍依第四節處理,也不影響您依法享有的權利。
  • 商品沒有瑕疵時,恕不接受「不想要了」「和想像不同」等個人因素退貨或換貨。

下列情況不算商品瑕疵

  1. 經您確認過的圖稿,內容(文字、圖案、尺寸、顏色設定)本身有錯誤。
  2. 螢幕顯示和印刷成品之間的合理色差;不同材質、批次之間的合理色差。
  3. 您提供的圖檔解析度不足,或沒有依公版/製檔規範製作,本公司在製作前已經告知可能的影響,您仍然確認製作。

三、非客製商品:保有七日解除權

非客製商品(現貨、空白素材、未印刷的商品本體)在您收到商品的隔天起 7 天內,可以不說明理由、不負擔任何費用,用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(Email、LINE 訊息都可以)的方式解除契約。

  • 收貨時請先檢查。為了方便處理,請盡量保持商品、配件、贈品與包裝完整。
  • 依法行使七日解除權的退貨,退回運費由本公司負擔。寄回方式請先聯絡客服,由客服說明。
  • 本公司收到退回的商品後,會在 15 天內退還您已付的款項(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之 2)。

四、商品有瑕疵、寄錯或運送途中損壞(兩類商品都適用)

收到的商品如果有下列情形,本公司會依您的選擇免費重新製作、補寄或退款:

  • 印刷、裁切或組裝瑕疵(例如漏印、錯位超出標示的合理誤差、破損、刮傷);
  • 成品和您最後確認的圖稿或規格不符;
  • 寄錯品項或數量;
  • 運送途中損壞。

處理方式:

  1. 請在收貨後盡早(建議 7 天內)聯絡我們,附上訂單編號、商品照片(瑕疵處特寫+整體照)和包裝照片。這只是方便查證的建議期限,不影響您依民法等法律享有的瑕疵擔保權利。
  2. 確認後,瑕疵品寄回和重製品寄出的運費都由本公司負擔。
  3. 重新製作的交期,依當時排程另外通知您。

五、退款方式與時間

  • 信用卡:刷退到原信用卡,實際入帳時間依發卡銀行作業而定(可能出現在下一期帳單)。
  • ATM 轉帳/銀行匯款:退到您提供的本人銀行帳戶。依法行使七日解除權的退款,本公司不收任何費用。
  • 7-11 賣貨便:透過賣貨便付款的訂單,依賣貨便平台的退款流程辦理。
  • 發票:退貨、退款時,本公司依規定作廢發票或開立折讓。三聯式(有打統編)發票可能需要您配合簽回折讓單。

六、聯絡我們

本政策沒寫到的事項,依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辦理。

最後更新:2026 年 10 月 2 日